【本文来自《徐梦桃等4名女运动员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这种竞技体育的运动员,在当今时代,还有没有“评先评优的意义和必要?我们社会的所有劳动者(包括竞技体育的运动员),为国家做的贡献,究竟应该用什么来评价?
用为国争光来评价?如果获得了竞技体育的冠军,就是为国争光;那么中国男足,耗费了国家天文数字的经费,成绩却每况愈下,连参加奥运会、世界杯正赛的资格都没有,是不是为国”丢脸“了?相对于获得冠军可以评优评先,男足获得如此差的成绩,又挥霍了如此多的经费,是不是应该“判刑”?既然差的没有惩罚,好的又何来嘉奖?
亦或是用创造的“GDP”来评价?在我国的举国体育及之下,培养一个冠军,没有千万元以上的投入,就根本没有可能。在创造“GDP”方面,这些冠军,恐怕都赶不上一个流水线上打螺丝的蓝领工人。
他们怎么就成了全国的典型、全国的先进人物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