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文由“星辰大海路上的腹黑兔”推荐,来自《安徽一服刑人员遭狱警虐待后身亡,涉事狱警一审获刑8个月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监狱警察也要带着律师,带着医疗团队才能管教罪犯?这个判决会让监狱变得更加复杂,监狱警察成了弱势群体,罪犯成了大爷,要保护他们的人权,不能随便碰,一不小心可能吃官司。
我认为这是司法腐败!警察,监狱是国家机器,是宪法赋予的权力,是对违法犯罪的震慑,如果到了监狱还不能服从管教,还在肆意妄为,那还有什么办法去约束犯罪?
人民民主专政,不仅是对人民民主,还要对犯罪专政。警察不是幼儿园老师。
整治司法界,刻不容缓!
你这是另一个极端。
不是说不能执法,而是执法是否得当的问题。
从调查情况来看,死者被束缚5天时间,这就有“过度执法”的嫌疑了。
因为事发地本来就是监狱,服刑人员的活动行为本来就是受限的,不服从管理、骂人是应该惩戒,但即便是身体健康的人,被束缚5天恐怕也会有各种风险。
我大学时有次丢了身份证,去派出所补办,看到有个小偷被锁在讯问椅上,我隔着窗子跟他聊了两句,仅仅是手脚被锁,脸还能搁在桌板上打瞌睡的情况下,两天不到他说他已经快崩溃了,并且浑身疼,下肢麻木。
那么你可以想象一下被束缚5天的人,会有怎样的生理反应?
执法,尤其是暴力手段的执法,是必须得当、必须严管的,否则,极有可能就会演变成执法人员对服刑人员的迫害,以及诸多弱势群体在一些存有争议的案件中被屈打成招。